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关系、无不良嗜好(嫖、赌、毒、酗酒等),并能全职、专注经营本项目。
二、为独立经济实体(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有长期经营本餐饮事业并将其发展壮大的意愿。
四、具备交通便利,停车方便,面积120m2以上,可用于餐饮经营的场所(具有自有场地或在三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赁场地)。
五、拥有经营本项目足够的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
六、店铺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店铺应选择较为繁华的商业街或商场内密集的商业氛围较好的地点;
2、店铺面积要求120平方米以上,100—160平方米左右的店面是合适的;
3、店铺签约期不得低于3年,较好达到5年以上;
4、按照城市和商圈的不同,店铺租金好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5、店铺要有独立广告位,避免有被树木等遮挡情况;
6、店铺的电容量不小于整体店面运营所需用总电量的1.5倍;
7、店铺应具备做餐饮正常使用的上下水条件;
8、水:提供管径为40--32mm的独立进水管及水表,水压达到市政供水标准;供水量不低于60吨/月 ;
9、排水:提供给乙方管径150mm排水管一根,或100mm排水管两根,与足够容量的隔油池连接;
10、排污:提供给乙方管径150mm排污管一根,并就近接入足够容量的排污化粪池;
11、店铺应具备有独立的排烟管道,若没有应提供改造位置;
12、店铺应具备新风换气系统。应具备消防安全设施,疏散通道等(具体城市按相关要求);
13、店铺应具备20个千瓦以上的电、天燃气管道或放置液化气、乙醇燃料等,专用的能够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房间。
我要评论
提交
记得先登录再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