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凤区澳龙新城C04号楼居民张女士反映,楼下馋嘴巴烧烤店排烟管道噪音大,油烟和噪音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一年来居民多次反映此事,相关部门也曾多次介入调解,但问题始终没得到解决。
2月4日,记者对张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澳龙新城C04号楼多家饭店安装了排烟管道
居民反映:管道轰鸣无法入睡
从澳龙新城北大门进入小区,紧邻小区主干道左侧便是C04号楼,该楼一共6层,一楼是商服,除了超市,还有好几家饭店。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住在二楼,就在馋嘴巴烧烤店的楼上,店主2021年装修时安装了排烟管道,烟囱从后窗探出,沿着楼房后侧阳台和卧室外墙,一直延伸至顶楼。
“这家烧烤店开业以来,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只要他们一开油烟机,我在家就能听到排烟机的轰鸣,他们每晚经营到深夜,我们根本无法入睡;夏天烧烤店在门前摆放桌子,在室外烧烤,油烟直接飘到楼上,有时营业到凌晨一两点钟,食客叫喊声不绝于耳,根本不敢开窗户;排烟机的轰鸣声刺耳,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家的正常生活。”张女士说。
张女士的女儿阮女士告诉记者:“只要楼下排烟机一开,无论哪个房间,都听得特别清楚。我母亲70多岁了,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长期遭受噪音侵扰,导致病情严重;烧烤店的烟囱安装在卧室窗户旁,受到烧烤店噪音影响的不止我们一家,楼上居民曾联名向相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也曾到过现场调查,可问题至今没有解决,如今我妈都不敢在家住了,这样下去,日子该怎么过?”
店主称已经进行降噪处理
店方表示:继续加强降噪处理
阮女士说:“楼下商服是否可以核发饭店营业执照、是否需要楼上居民签字同意,这两点我暂且不探讨,但是在楼体外侧安装排烟管道应该征得居民的同意吧?我们理解开饭店的不容易,但是做生意不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更何况已经严重影响到居民的身心健康。我曾多次找到店主沟通,我们的要求不过分,晚上10点以后别开排烟机,或者换一个小功率的机器,进行降噪处理也行,只要不影响我们正常休息就可以,但是店方每次都答应得好好的,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2月6日上午,记者与馋嘴巴烧烤店店主刘先生取得了联系,并对此事进行了协调沟通。
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刘先生说:“噪音影响了楼上居民休息,我对此表示歉意。对于楼上居民反映的问题我一直很重视,多次请降噪专业人士进行降噪处理,在底座部位安装了三台消音器,在管壁安装消音棉等一系列措施。下一步,我将继续对噪音进行处理,争取达到楼上居民的要求。”
相关部门:正在商议解决方法
针对此事,三永街道一位负责人介绍,澳龙小区C4号楼有多家饭店存在噪音和油烟扰民问题,龙凤区有关领导对此事予以高度关注;去年夏天,三永街道曾经联合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对一楼饭店室外经营、油烟排放和噪音扰民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多家饭店存在问题得到了解决,经过多次调解,居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唯独馋嘴巴烧烤店和二楼张女士存在的纠纷,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了解到,去年4月末和今年1月中旬,环保部门曾上门到张女士家中核查情况,测试结果显示轻微超标,未达到处罚标准。
三永街道曾联系专业处理噪音的企业,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目前正在商议解决方法,对于目前存在的纠纷,还将对双方进行调解。
律师说法:调解不成依法维权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进行了分析。
首先,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澳龙新城C04号楼一楼烧烤店在未经业主与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在住宅墙体上私搭乱建排烟设备和排放机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依据规定,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公民依法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烟、噪音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房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收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妨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澳龙新城C04号楼一楼烧烤店在业主住宅墙体上私搭乱建排烟烟筒和排放机的行为,影响了业主对其依法享有物权的行使,作为侵权方的烧烤店,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受到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作品系网友上传发布。九州醉餐饮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反馈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