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出台专项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出奖励资金申请,最高可获150万元奖励。这是海南日报记者9月21日从省商务厅获悉的。
《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提出,培育壮大消费经营主体。出台实施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的专项政策措施,激励餐饮、零售企业做大规模。为推动我省餐饮业和零售业发展,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近日制定《关于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财政措施的实施细则》,并开展2022年度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2022年度奖励资金支持对象为: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已纳入统计部门“四上”调查的在库企业,行业类别属于餐饮业或零售业,并实质性运营;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守法经营、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企业;依法在海南省内申报纳税,无欠缴税款或其他违反税收规定行为。
在奖励标准方面,对2021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实质性运营的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分别对应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欲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可于9月30日前登录海易兑平台完成注册后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罗霞
值班主任:楚煜
值班总监:袁锋
内容审核:林叶
责任编辑:唐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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